本人曾经有过同性恋的行为,那几年黑暗与痛苦的日子,都已变成过去。我从小就有「同性吸引」(对同性产生性感觉),在 15 岁开始发生第一次的性行为,但我绝对不愿意以「同性恋」自居或标签自己。
90 至 97 年我求助无门。当时,我只找到「鼓吹同志生活」的组织,他们的帮助不是我所需要的。97 年,某基督教辅导中心把资讯交给我,助我找到一位「前同性恋者」。我的观念随即起了改变:「同志不是我的宿命,同性吸引能够减退。」我的生命 180 度转向,行为上,我的「沉溺自慰」经过辅导,得到彻底解决。情绪也变得开朗与积极。对我而言,有「同性恋倾向」不等同是「同性恋者」。今天,我已离开了同志生活近 10 年了。98 年,我问自己:你要选择同性还是异性为终身伴侣?我选上我的妻子,直到现在婚姻关系美满。
这几年,我碰到的同性恋挣扎者超过 100 人以上,他们有些已像我一样是成功改变了性取向,不再被困于情欲,有些现在过著有尊严的独身生活,有些开始与异性拍拖,也有些享有美满的婚姻生活,生儿育女。虽然我的故事只能反映部份性倾向困惑者的渴望,但恳请公众人士,及有关议员切勿忽视这微弱的声音。
有些人不举理据批评「转变性倾向」的辅导,或不问因由引用失败的例子,对我们这些真正改变的人非常不公平。我以生命作为活证,脱离「同性恋」叫我更自由和开朗。昔日,我沉在满足自已的性欲游戏,在同性关系中纠缠,耗尽不少心力。今日,我积极关爱家人,从事辅导工作,回馈社会。